东莞时间网讯 近日,为了避免行政审批“万里长征”,《广东省行政审批管理监督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提出“限定行政审批最长60天”、“行政审批情况须由公众评判”、“四大事项不得行政审批”等诸多政策干货,力求通过这份条例把政府的行政审批权力“关进法规的笼子”。
对于这个即将“出炉”的新政,市编办副主任王子健接受本报采访时说,东莞在年初精简了41%行政审批基础上,再找减幅空间,目前已草拟出第二波行政审批改革方案,努力将东莞打造成为珠三角行政审批最少的城市。“对于省行政审批时限的要求,东莞会坚决执行,并力争实现审批事项办理时限总体缩短50%,实现投资审批和备案事项网上办理率达90%。”王子健说。
行政审批最长60天
《条例》提出在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决定。《条例》第二十五条对审批期限进行明确规定: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审批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行政审批需要联合办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45日内办结,45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5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四大事项不得行政审批
减少政府对市场不必要的干预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条例》规定了四大事项不得设立行政审批:(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事项;(二)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三)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四)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解决的事项。
《条例》规定,法律、法规只作出原则性管理要求,没有规定设定行政审批的事项,不得设定行政审批。不得以备案事项、服务事项或者其他事项的名义变相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审批。
行政审批情况须由公众评判
《条例》要求,省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的评价制度,分为审批评价和社会评价。这体现了内外监督相结合。审批评价是指行政审批的设定机关应当对其设定的行政审批进行评价。社会评价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行政审批的设定和实施,向行政审批的设定机关、实施机关或者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审批和对从事行政审批事项活动进行管理监督,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8个职能部门审批时限将压缩
对于东莞行政审批工作,市政府曾提出明确要求。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宝成指出,要把东莞建成珠三角行政审批最少的城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梁国英曾特别指出了“文件旅行”这一现象:上报的时候,从办事员到副科长到科长到副局长到局长,批复的时候,又反过来走一遍。
据市政府相关人士介绍,2012年,东莞各职能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由最初的1174项精简至485项,减掉了689个行政审批事项。2013年初,我市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首批事项目录出台,共计压减行政审批事项296项,减幅达41.3%,75个部门日常管理事务也压减77项。
针对我市当前的行政审批工作,市政府相关人士介绍,目前,我市28个职能部门根据自身实际承诺监管实施时限,近期,在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和优化的基础上,各部门的审批和许可时限均要实现不同程度的压减,审批时限缩减幅度超过20%的部门数占所有部门总数的59%。
市编办副主任王子健:
力争实现投资审批网上办理率达90%
东莞日报:省拟限定行政审批最长60天,东莞对于行政审批总时限是否有过统计?
王子健:目前还没有。因为各部门每一项审批时限都是不同的,所以总时长还没有完全掌握。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东莞行政审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我们要努力把东莞打造成为珠三角行政审批最少的城市。
东莞日报:对于省里即将出台的各项行政审批规定,东莞将如何落实?
王子健:东莞在年初精简了41%行政审批基础上,正再找精简空间,目前已草拟了第二轮行政审批改革方案。可以肯定的是,凡是上级要求取消、转移的审批事项,东莞将不打折扣地去对应取消、转移。
东莞日报:接下来,东莞行政审批工作有哪些目标?
王子健:行政审批已纳入动态管理,不会通过一轮一轮去精简,而是把行政审批的监管工作纳入到日常工作中。接下来我们的审批目标是:根据省的要求,实现审批事项办理时限总体缩短50%,实现投资审批和备案事项网上办理率达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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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即将“出炉”的新政,市编办副主任王子健接受本报采访时说,东莞在年初精简了41%行政审批基础上,再找减幅空间,目前已草拟出第二波行政审批改革方案,努力将东莞打造成为珠三角行政审批最少的城市。“对于省行政审批时限的要求,东莞会坚决执行,并力争实现审批事项办理时限总体缩短50%,实现投资审批和备案事项网上办理率达90%。”王子健说。
行政审批最长60天
《条例》提出在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决定。《条例》第二十五条对审批期限进行明确规定: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审批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行政审批需要联合办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45日内办结,45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5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四大事项不得行政审批
减少政府对市场不必要的干预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条例》规定了四大事项不得设立行政审批:(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事项;(二)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三)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四)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解决的事项。
《条例》规定,法律、法规只作出原则性管理要求,没有规定设定行政审批的事项,不得设定行政审批。不得以备案事项、服务事项或者其他事项的名义变相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审批。
行政审批情况须由公众评判
《条例》要求,省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的评价制度,分为审批评价和社会评价。这体现了内外监督相结合。审批评价是指行政审批的设定机关应当对其设定的行政审批进行评价。社会评价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行政审批的设定和实施,向行政审批的设定机关、实施机关或者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审批和对从事行政审批事项活动进行管理监督,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8个职能部门审批时限将压缩
对于东莞行政审批工作,市政府曾提出明确要求。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宝成指出,要把东莞建成珠三角行政审批最少的城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梁国英曾特别指出了“文件旅行”这一现象:上报的时候,从办事员到副科长到科长到副局长到局长,批复的时候,又反过来走一遍。
据市政府相关人士介绍,2012年,东莞各职能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由最初的1174项精简至485项,减掉了689个行政审批事项。2013年初,我市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首批事项目录出台,共计压减行政审批事项296项,减幅达41.3%,75个部门日常管理事务也压减77项。
针对我市当前的行政审批工作,市政府相关人士介绍,目前,我市28个职能部门根据自身实际承诺监管实施时限,近期,在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和优化的基础上,各部门的审批和许可时限均要实现不同程度的压减,审批时限缩减幅度超过20%的部门数占所有部门总数的59%。
市编办副主任王子健:
力争实现投资审批网上办理率达90%
东莞日报:省拟限定行政审批最长60天,东莞对于行政审批总时限是否有过统计?
王子健:目前还没有。因为各部门每一项审批时限都是不同的,所以总时长还没有完全掌握。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东莞行政审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我们要努力把东莞打造成为珠三角行政审批最少的城市。
东莞日报:对于省里即将出台的各项行政审批规定,东莞将如何落实?
王子健:东莞在年初精简了41%行政审批基础上,正再找精简空间,目前已草拟了第二轮行政审批改革方案。可以肯定的是,凡是上级要求取消、转移的审批事项,东莞将不打折扣地去对应取消、转移。
东莞日报:接下来,东莞行政审批工作有哪些目标?
王子健:行政审批已纳入动态管理,不会通过一轮一轮去精简,而是把行政审批的监管工作纳入到日常工作中。接下来我们的审批目标是:根据省的要求,实现审批事项办理时限总体缩短50%,实现投资审批和备案事项网上办理率达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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