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广龙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为广大客商提供东莞厂房和土地的出租、出售等业务.招商热线:0769-33377222

广龙厂房出租网站LOGO


              按面积分类:  1000㎡以下 | 1000-3000㎡ | 3000-6000㎡ | 6000-8000㎡ | 8000-10000㎡ | 10000㎡以上     


东莞厂房行业资讯

东莞厂房行业资讯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东莞厂房行业资讯

东莞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被取消

来源: 时间:2013-07-25 14:26:26 浏览次数:

东莞日报10月13日讯 发改委、财政部、电监会日前联合在发改委官方网站发布通知,要求加强对高耗能企业的甄别工作,并调整差别电价收入用途,取消对高耗能企业的优惠电价政策。 
  今年6月份,国务院部署了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专项大检查。从检查结果看,各地贯彻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进展很不平衡。其中,河北、福建、江西、宁夏、新疆等省(区)只对部分高耗能行业执行了差别电价政策;云南省尚未执行2007年差别电价标准;四川、湖北等省仍以大用户直供电和协议供电等名义对部分高耗能企业实行电价优惠。

加强对高耗能企业的甄别工作 

  各省(区、市)发展改革、经贸、价格、电监等部门要按照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分工,以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供电营业区范围内的高耗能企业名单为基础,连同地方电网供电营业区内的高耗能企业,对本地区高耗能企业进行逐个甄别,将其区分为允许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企业,并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向社会公告。各地要在2007年12月1日前将甄别后的所有高耗能企业名单和执行差别电价情况,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电监会备案。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应要求所属省级电网公司,严格按照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企业名单,全面、及时地将差别电价政策落实到位。

调整差别电价收入用途 

  将电网企业执行差别电价增加的电费收入全额上缴地方国库,纳入省级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支持当地经济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工作。电网企业已经收取但尚未上缴中央国库的差别电价收入,改为全额上缴地方国库。各省级地方财政部门应根据本地区情况,研究制定差别电价收入的具体管理办法,促进差别电价政策和节能减排措施的实施。

取消对电解铝等的电价优惠政策

  通知规定,逐步取消国家出台的对电解铝、铁合金和氯碱企业的电价优惠政策。对铁合金行业的电价优惠,自今年10月20日起全部取消;对电解铝行业的用电价格,原则上应在今年内予以取消,个别电解铝企业电价优惠较多的,年内先取消电价优惠5分钱,其余优惠2008年内取消;对氯碱行业的电价优惠,原则上2008年内取消。各地以大用户直供电和协议用电名义自行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的,要立即停止。




东莞广龙地产中介主要从事东莞厂房中介,厂房买卖,东莞土地买卖,工业园招商等相关业务,欢迎您来电咨询!

关键字:东莞厂房中介 

 版权所有:2012-2024 东莞市广龙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2 2040 1017 粤ICP备12060260号    技术支持:营销型网站建设【东莞天助】

东莞厂房网拥有详细的东莞厂房出售和东莞厂房买卖的信息,覆盖整个东莞及周边,欢迎来电咨询有关东莞厂房出售和东莞厂房买卖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