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开在高速路上却遇到乘客晕车,东莞的哥黄勇情急之下将出租车停靠到应急车道上,被交警罚款扣分。不服处罚的黄勇事后将交警部门告上法庭这起民告官的行政处罚纠纷最近发生戏剧性变化,在东莞高速公路交警大队主动提出给予消除扣分、退回罚款后,黄勇在法官调解下同意撤诉。
1月12日下午,的哥黄勇搭载乘客在东莞高速公路石大路入口路段,途中在紧急停车道临时停车,被执勤民警以其实施“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决定。黄勇不服处罚决定,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东莞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对其的处罚决定。
4月26日,此案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双方在法庭上针锋相对。黄勇认为,在高速行驶途中,副驾乘客和后排乘客晕车,其中副驾的杨某还曾把头伸出车窗外呕吐,其为行驶安全考虑,决定在紧急停车道临时停车,属于紧急情况占用紧急停车道,不应该受到罚款扣分的处罚。东莞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则坚称,作出上述处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法院驳回黄勇的诉讼请求。
此案经媒体曝光后,关于黄勇因乘客呕吐停车应急道该不该受到处罚的议题在坊间引起热议,但案件的后续发展则出乎不少人意料。
庭审结束后不久,东莞高速公路交警大队找到案件主审法官周旋,提出愿意主动撤销上述处罚决定,希望法官对案件进行调解。在调解会上,交警方面主动提出可以撤销对其作出罚款200元、记6分的行政处罚决定,前提是黄勇要撤销之前提起的诉讼。
昨日下午,东莞市交警支队宣传教育科一名戴姓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称,交警方面之所以主动为黄勇进行消分退款,主要原因在于执勤民警执法上存在疏忽。
该名工作人员称,案发时,执勤民警在填写行政处罚单时,填错具体引用法律条文的序号位置。尽管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遇到这种情况时,交警部门可以通过变更执法处罚决定的途径弥补这一疏忽,但考虑到民警在执勤时确实有不对之处,出于人性化执法,便主动撤销对黄勇的处罚决定。
作为案件的主审法官,周旋表示,由于案件已经撤诉,法官也未就案件经过合议庭合议,不便对案件本身作出具体评价。不过周旋提醒广大车主,无论是处于何种情况,在驾驶过程中都不支持以一种危险行为导致另一种危险行为发生的可能,车主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该优先考虑其他方法进行处理,而不应该采取可能危及到他人安全的行为进行冒险。(记者/黄少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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