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广龙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为广大客商提供东莞厂房和土地的出租、出售等业务.招商热线:0769-33377222

广龙厂房出租网站LOGO


              按面积分类:  1000㎡以下 | 1000-3000㎡ | 3000-6000㎡ | 6000-8000㎡ | 8000-10000㎡ | 10000㎡以上     


东莞厂房政策法规

东莞厂房政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东莞厂房政策法规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万家企业参加广货网上行活动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3-05-16 14:50:42 浏览次数: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省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处室:

  为贯彻落实全省流通工作会议部署,切实做好“广货网上行”活动,根据省政府印发的《2012年广货网上行活动总体方案》要求,现就组织10000家企业参加“广货网上行”,应用电子商务开展宣传推广、网络采购和销售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组委会办公室确定的企业计划数量(各市计划数及对口联系处室见附件1),抓紧发动组织辖区内企业参加“广货网上行”活动,并会同工商、质监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和选定,报组委会办公室备案(具体报附件1确定的对口联系处室)。

 (二)请省有关行业协会积极组织本行业企业或协会会员单位参加“广货网上行”活动,并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和选定,报组委会办公室备案(具体报我委对口业务指导处室)。

 (三)请委有关处室按照《2012年“广货网上行”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分工方案》要求,积极发动民营、商贸、装备、电子信息、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集群示范区、产业转移园区、原材料和消费品企业参加“广货网上行”活动,协调所联系地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广货网上行”活动,并负责汇总整理所联系地市(区)和行业协会上报企业,按进度要求分别报组委会办公室企业联络一组(联络员:符洁莹)、二组(联络员:雷勇强)。

 (四)各地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省有关协会在组织企业参加“广货网上行”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广货网上行”活动市场主体遴选暂行办法》(可在我委公众网上下载)确定的申报条件、材料要求组织企业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及其他申报材料请于8月30日(星期四)前正式行文报送组委会办公室(具体报对口联系处室或业务指导处室)。8月30日后如有新增参加活动的企业,也请按上述要求及时报送。

广龙地产主要从事东莞东坑厂房租售,土地买卖,工业区招商等相关业务,欢迎您来电咨询。


关键字:东莞东坑厂房 

 版权所有:2012-2024 东莞市广龙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2 2040 1017 粤ICP备12060260号    技术支持:营销型网站建设【东莞天助】

东莞厂房网拥有详细的东莞厂房出售和东莞厂房买卖的信息,覆盖整个东莞及周边,欢迎来电咨询有关东莞厂房出售和东莞厂房买卖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