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时间网讯 东莞市第三届城乡规划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体会议昨日下午召开,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宝成等50人当选为新一届城乡规划委员会及下设三个专业委员会委员。副市长、城乡规划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贺宇受袁宝成委托召集了此次会议。
前两届审议通过了426个规划项目
在新一届规委会成员中,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宝成担任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副市长贺宇担任副主任委员,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志超担任市规委会秘书长。除此之外,规划、经信、发改、国土、教育、住建、环保、水务、交通、卫生等市政府职能部门一把手担任市规委会的委员。
据悉,早在2005年4月26日,东莞就搭建起首届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市规委会的委员由市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代表、专家和公众代表组成。新一届规委会共有委员50名,其中“大规委”概念下的委员有31名,这些委员将全部分配到3个专业委员会(总规委员会、控规委员会、专项委员会)里面,分别兼任各专业委员会的委员。
贺宇回顾了前两届市规委会的工作。据介绍,过去两届规委会一共举行了52次正式会议,审议通过了426批次的各类议案。除了《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东莞市规划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基础性文件以外,还对包括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城市重点地段以及对城市景观有重大影响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设计方案在内的422批次的规划建设项目设计草案进行了审议。
新增五种不予调整规划情况
成立大会结束后,市规委会举行了第一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东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规定(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规定》)等3个议案。新《规定》的一大亮点是,针对市委市政府的系列重大决策,对《规定》的一些具体内容进行调整,以便加快规划调整审批的速度。如,在“三重”工业项目申请调整容积率上,按照旧的《规定》超出2.0属于一般调整,需上报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花时较长,拖慢了项目的建设进程,按照新的规定,取消了2.0的限制并将这类调整界定为控规微调,不需要再上规委会审批,而是由市规委会授权市城乡规划局审批。规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意在鼓励工业用地提高容积率,达到简化程序、节约用地的目的,符合东莞产业升级的方向。
前两届审议通过了426个规划项目
在新一届规委会成员中,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宝成担任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副市长贺宇担任副主任委员,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志超担任市规委会秘书长。除此之外,规划、经信、发改、国土、教育、住建、环保、水务、交通、卫生等市政府职能部门一把手担任市规委会的委员。
据悉,早在2005年4月26日,东莞就搭建起首届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市规委会的委员由市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代表、专家和公众代表组成。新一届规委会共有委员50名,其中“大规委”概念下的委员有31名,这些委员将全部分配到3个专业委员会(总规委员会、控规委员会、专项委员会)里面,分别兼任各专业委员会的委员。
贺宇回顾了前两届市规委会的工作。据介绍,过去两届规委会一共举行了52次正式会议,审议通过了426批次的各类议案。除了《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东莞市规划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基础性文件以外,还对包括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城市重点地段以及对城市景观有重大影响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设计方案在内的422批次的规划建设项目设计草案进行了审议。
新增五种不予调整规划情况
成立大会结束后,市规委会举行了第一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东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规定(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规定》)等3个议案。新《规定》的一大亮点是,针对市委市政府的系列重大决策,对《规定》的一些具体内容进行调整,以便加快规划调整审批的速度。如,在“三重”工业项目申请调整容积率上,按照旧的《规定》超出2.0属于一般调整,需上报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花时较长,拖慢了项目的建设进程,按照新的规定,取消了2.0的限制并将这类调整界定为控规微调,不需要再上规委会审批,而是由市规委会授权市城乡规划局审批。规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意在鼓励工业用地提高容积率,达到简化程序、节约用地的目的,符合东莞产业升级的方向。
同时,修订后的《规定》增加了以下五种规划不予调整情况:1、无上层次规划支撑,占用非建设用地、且造成建设用地规模增加的;2、无上层次规划支撑、取消快速路、主次干道或降低等级和标准的;3、违反技术规范要求,取消或减少公益性用地的;4、经招、拍、挂出让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申请调整用地性质、容积率等指标的(工业、仓储项目调整容积率除外);5、违反国家、省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管理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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