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东莞市建设局、财政局等部门获悉,从2005年6月1日起执行的东莞市内“普通住宅”的标准,从11月1日起正式调整(在2007年10月31日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仍按原普通住房标准执行)。一类镇区的实际成交价格标准从原来的4600元/平方米调整到6000元/平方米,其它二类及三类镇区的实际成交单价也都相应上调(具体调整标准见附表)。而从新旧标准对比可以看出,在经过了不到两年半的时间内,东莞市的普通住宅“身价”已经分别涨了500元至1400元不等。
重调原因:照旧标准满城皆“豪宅”
据记者调查,旧“普通住宅”标准是东莞市2005年6月1日起制订的。但是从2005年下半年起,东莞的房价开始快速上涨,到目前为止,城区的房价基本上涨了1000元-2000元。
目前东莞城区及虎门、长安、厚街等镇,大部分品牌楼盘的成交均价都已突破7000元/平方米,因此再以4600元/平方米的标准来衡量今年的住宅,城区及其它几个位属“一类标准”的镇区,几乎满城都是豪宅。而大多数的消费者也面临与“契税1.5%的优惠政策”无缘的境地。
家住莞城运河东一号的冯先生就面临着这样的“委屈”,2005年11月,他花了16.8万买了一套36平方米的公寓。本来满以为是个普通小房,可该套房成交单价超过了4600元/平方米,弄得冯先生住36平方米小房却要交“豪宅”契税。
据记者从东莞市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上了解的数据,截至6月份,全市29个有成交数据记录的镇区中,有17个镇区今年成交均价(以套内面积计)已经突破了4600元。其中属于一类标准的9个镇区成交均价全部突破5200元/平方米。由此可看出,目前“一类标准”和不少“二类标准”镇区已满城尽“豪宅”。
反应:直接利好一、二手市场
对于此次东莞市“普通住宅”的调整,东莞市大多数消费者和房地产业内人士都表示支持和称赞。李先生11月11日购买了麻涌镇南峰地产时代的盘,楼盘单价4309元/平方米。签合同的时候发展商还没有收到文件,因此按照原标准代收3%契税,但是他这两天接到销售人员的通知,称在按新“普通住宅”标准缴交契税后将退给他多为代收的7000多元。对于这笔失而复得的7000多元,李先生十分兴奋。
对于普通住宅标准的提高,多家发展商也表示支持和赞成。南峰地产营销中心的负责人罗小姐表示:普通住宅标准提高了,消费者要交的契税减收了一半,这一新政既与目前东莞房地产发展的现状相符合,对发展商从营销的角度来说也是好事。
由于新调整的普通住房价格标准,对于2007年11月1日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一手住房和二手住房同时适用,因此对二手市场同样是极大利好。据悉,从11月1日起,东莞市对能在税务系统查出原始成交记录的新房次新房二手交易将按差额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并且土地增值税标准由原来代征的0.5%改为正式清算的1.5%,东莞二手市场陷入低谷。而此次“普通住宅”标准的提高,不仅能使成交单价在6000元以下(城区)的二手房交易优惠1.5%契税,还能免收土地增值税。以一套交易价70万元120平方米的二手房交易来计算,买家可以少缴21000元。
重调原因:照旧标准满城皆“豪宅”
据记者调查,旧“普通住宅”标准是东莞市2005年6月1日起制订的。但是从2005年下半年起,东莞的房价开始快速上涨,到目前为止,城区的房价基本上涨了1000元-2000元。
目前东莞城区及虎门、长安、厚街等镇,大部分品牌楼盘的成交均价都已突破7000元/平方米,因此再以4600元/平方米的标准来衡量今年的住宅,城区及其它几个位属“一类标准”的镇区,几乎满城都是豪宅。而大多数的消费者也面临与“契税1.5%的优惠政策”无缘的境地。
家住莞城运河东一号的冯先生就面临着这样的“委屈”,2005年11月,他花了16.8万买了一套36平方米的公寓。本来满以为是个普通小房,可该套房成交单价超过了4600元/平方米,弄得冯先生住36平方米小房却要交“豪宅”契税。
据记者从东莞市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上了解的数据,截至6月份,全市29个有成交数据记录的镇区中,有17个镇区今年成交均价(以套内面积计)已经突破了4600元。其中属于一类标准的9个镇区成交均价全部突破5200元/平方米。由此可看出,目前“一类标准”和不少“二类标准”镇区已满城尽“豪宅”。
反应:直接利好一、二手市场
对于此次东莞市“普通住宅”的调整,东莞市大多数消费者和房地产业内人士都表示支持和称赞。李先生11月11日购买了麻涌镇南峰地产时代的盘,楼盘单价4309元/平方米。签合同的时候发展商还没有收到文件,因此按照原标准代收3%契税,但是他这两天接到销售人员的通知,称在按新“普通住宅”标准缴交契税后将退给他多为代收的7000多元。对于这笔失而复得的7000多元,李先生十分兴奋。
对于普通住宅标准的提高,多家发展商也表示支持和赞成。南峰地产营销中心的负责人罗小姐表示:普通住宅标准提高了,消费者要交的契税减收了一半,这一新政既与目前东莞房地产发展的现状相符合,对发展商从营销的角度来说也是好事。
由于新调整的普通住房价格标准,对于2007年11月1日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一手住房和二手住房同时适用,因此对二手市场同样是极大利好。据悉,从11月1日起,东莞市对能在税务系统查出原始成交记录的新房次新房二手交易将按差额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并且土地增值税标准由原来代征的0.5%改为正式清算的1.5%,东莞二手市场陷入低谷。而此次“普通住宅”标准的提高,不仅能使成交单价在6000元以下(城区)的二手房交易优惠1.5%契税,还能免收土地增值税。以一套交易价70万元120平方米的二手房交易来计算,买家可以少缴2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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